✦ 主題
揀選之愛與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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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申命記七至十一章的主旨:神揀選以色列並非因他們有何可誇,「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申 7:7-8)。這揀選出於神白白的愛與信實的守約;因此百姓當以敬畏、順服、單單事奉來回應,並在曠野的管教中學會「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 8:3)。
本頁屬 揀選 母主題——「揀選的根據(神白白的愛)」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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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申命記)
- 申 7:6-8 —— 「你是屬耶和華你神聖潔的子民……只因耶和華愛你們」而揀選、救贖。
- 申 8:2-3 —— 曠野四十年的管教,使百姓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 申 8:17-18 —— 不可說「這貨財是我力量……得來的」,要記念是神賜你得貨財的力量。
- 申 9:4-6 —— 得地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那些國民的惡與神向列祖的誓。
- 申 10:15 —— 「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
新約(呼應)
- 太 4:4 —— 耶穌受試探時引申 8:3:「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見曠野受試探)。
- 弗 1:4-5 ——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揀選了我們……又因愛我們,就……預定我們」(見在基督裡的揀選與救恩計畫)。
- 多 3:5 —— 「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得救(呼應申 9:5)。
主題的展開脈絡
推論:申命記把「揀選」的根據徹底歸於神的愛與信實、而非人的資格或功德——這「白白的揀選之愛」在新約成為恩典救恩論的舊約根基(弗 1;多 3:5)。它與示瑪:盡心愛神(獨一的主)互為因果:因神先愛、先揀選,故人當盡心愛他回應——此為跨卷歸納,非本卷本文的論述。
推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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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條目引用了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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