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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瑪:盡心愛神(獨一的主)

核心經文
申 6:4申 6:5太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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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申命記六章的核心宣告,猶太傳統稱為「示瑪」(意即「你要聽」):「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 6:4-5)。這是一神信仰與全人委身的總綱——神是獨一的,故當以整個人(心、性、力)全然愛他;這愛不是情緒,而是遵行、教導、晝夜不離的生活(申 6:6-9)。

相關經文

(本段由 lint 流程持續補漏。)

舊約(申命記)

  • 申 6:4-5 —— 「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 申 6:6-9 —— 這些話要記在心上、殷勤教訓兒女、繫在手上額上、寫在門框城門上。
  • 申 10:12 —— 「耶和華你的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敬畏……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
  • 申 30:6 —— 神要「將你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

新約(最大的誡命)

  • 太 22:37-38 —— 耶穌引申 6:5:「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 可 12:29-30 —— 耶穌明引「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列為第一要緊的誡命。
  • 太 22:39-40 —— 其次是「要愛人如己」(引 利 19:18);「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見)。

主題的展開脈絡

推論:示瑪把律法收攏於「愛獨一的神」;耶穌再把「愛神」(申 6:5)與「愛人」(利 19:18)並列為律法的兩大總綱(太 22:37-40)——縱向的愛神與橫向的彼此相愛互為表裡。申 30:6 更預示這愛終須神「行割禮於心」才能成全,呼應新約「心裡的更新」——此為跨卷歸納,非本卷本文的論述。

推論:示瑪的第一句話是關於神是誰,不是關於人該做什麼——「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在前,「你要盡心……愛他」在後(申 6:4-5)。**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