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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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馬可福音對「跟從耶穌」的要求:捨己、背十字架、甘作眾人的僕人。耶穌明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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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
- 可 1:17-18 —— 「來跟從我」,門徒立刻捨網跟從——見呼召首批門徒。
- 可 8:34-35 —— 捨己、背十字架;為耶穌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 可 9:35 —— 「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
- 可 9:37 —— 「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 可 10:21 —— 對財主說「去變賣你所有的……來跟從我」。
- 可 10:28-30 —— 為耶穌和福音撇下家業的,必得百倍,並要受逼迫。
- 可 10:43-45 —— 「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因人子來是要服事人、捨命作贖價。
(馬太福音) - 太 5:1-7:29 —— 登山寶訓整段為門徒生活的教訓(義、愛仇敵、財寶在天、窄門)。 - 太 10:35-36 ——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耶穌引 彌 7:6(見彌迦書):跟隨他所付的代價,先知早已描述過。 - 太 10:38-39 ——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 太 16:24-25 ——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 - 太 18:3-4 —— 天國裏最大的是自己謙卑像小孩子的(參 可 10:15,見神的國近了(日期滿了,你們當悔改):入場資格是像小孩子)。 - 太 20:26-28 —— 「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正如人子來……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 太 28:19-20 —— 大使命:「使萬民作我的門徒」,是門徒之道的終極差遣。
(路加福音) - 路 9:23 ——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多出「天天」一語)。 - 路 9:57-62 —— 論跟從的代價:「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 路 14:26-33 —— 「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 路 22:26-27 —— 「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約翰福音——以洗腳、彼此相愛與常在主裏面為門徒的記號) - 約 13:14-15 —— 主為門徒洗腳,立「彼此洗腳」的榜樣(見洗門徒的腳)。 - 約 13:34-35 —— 新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 - 約 15:5、15:12 —— 「常在我裏面的……就多結果子」;「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 - 約 21:15-17 —— 復活的主託付彼得「你餵養我的羊」。
主題的展開脈絡
推論:馬可將門徒之道的教導集中安排在往耶路撒冷的旅程(可 8-10 章)中,每次受難預言之後緊接一段門徒的誤解與耶穌的糾正(如可 8:31-34、可 9:31-35、可 10:33-45),形成「受難—誤解—教導」的重複結構——此為跨章歸納。
人物例證
推論
推論:門徒之道的頂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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