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更美之約與一次獻上的贖罪祭
🧭 關聯星圖
定義
希伯來書八至十章的論證:耶穌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憑更美之應許立的(來 8:6)。他不用牛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 9:12);相對於祭司每年反覆的牲祭,「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來 10:12)。
本頁屬 約 母主題——「新約(成全並取代舊約)」面向。
相關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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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耶利米——新約的應許)
- 耶 31:31-34 —— 希伯來書幾乎全段引用此節(來 8:8-12;10:16-17),證明神早已應許另立新約、將律法寫在心上(見新約的應許(將律法寫在心上))。
舊約(利未記——被成全的預表)
- 利 16 —— 贖罪日:大祭司每年帶血進至聖所為全民贖罪(見贖罪日與代罪(阿撒瀉勒)),來 9 據此對照。
- 利 17:11 —— 「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為來 9:22「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的舊約根據。
新約(希伯來書)
- 來 8:5-6 —— 地上的供奉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耶穌所得的職任更美,作更美之約的中保。
- 來 8:8-12 —— 引耶 31 論「新約」:「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
- 來 8:13 —— 「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
- 來 9:11-14 —— 基督經過更全備的帳幕,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洗淨人的良心。
- 來 9:22 ——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 來 9:27-28 —— 「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基督一次被獻擔當多人的罪。
- 來 10:1-4 —— 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牛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 來 10:10-14 —— 「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一次獻祭,便叫……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 來 10:19-25 —— 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當彼此相顧、不可停止聚會。
主題的展開脈絡
推論:希伯來書以「影兒/真體」「反覆/一次」「舊約/新約」的對比,論證基督的獻祭與新約徹底而永久地成就了舊約所預表卻不能成全的救贖;此與神的同在(會幕與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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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條目引用了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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